与其同时,也养成了一些新的习惯。 比如—— 他每年都会固定休息十几天,出去旅游。 有时是在国内,有时是在国外。 那些地方,有的是曾经宁心去过的,有的是他们一起去过的。 还有的…… 是他们想去但是却没来得及去的地方。 旅行,是一条很漫长的道路。 在这条路上,他走过阳关大道,也走过独木小桥。 路旁有深山大泽,也有平坡宜人;有杏花春雨,也有塞北秋风;有山重水复,也有柳暗花明;有迷途知返,也有绝处逢生。 每到一处风景、尝到一道美食、看到一件趣事,他都会想,要是她在就好了。 可是,路太长了,时间也太长了,影子太多,回忆太重…… 林司南到现在都记得,宁心离开后,朝辉曾经拍着他的肩膀对他说,“别那么垂头丧气的,心心说过,即使失去一切,明天仍在我们的手里。” 他点头,没说什么。 但心里却在想,他失去的,就是他的“明天”。 “木木,爹要出门了,把你送你二叔家去吧。”摸了摸“木木”的头,林司南抱着“他”出了门,放进了车里。 “汪——” 雪白的萨摩耶朝他叫唤了一声,像是在回答。 他以前从来没有养狗的习惯,不过后来却变了。 平时他都是自己照顾这只狗狗,但最近几天他都不在,只能把它送到林染那里去了。 反正他们家“狗吵兔子闹”的,也不差多他家木木一个。 将狗狗交给了施萌,林司南就直接去了机场。 这次,他的目的地是四川。 品尝一下那边地道的火锅,这是他和宁心之前没有完成的愿望清单。 他所认为最深沉的爱,莫过于分开以后,他将自己活成她的样子…… 愿变成一块石头,守望着他已经看不见的小船。 飞机起飞之后,林司南从手提包里拿出了一本书,是一些民国诗人的爱情故事,他刚刚看到杨绛先生那一篇。 【我第一次和钟书见面是在1932年3月,他身着青布大褂,脚踏毛底布鞋,戴一副老式眼镜,眉宇间蔚然而深秀。见面后老钱开始给我写信,约我到工字厅相会。见面时,他的第一句话就是:“我没有订婚。”而我则紧张的回答:“我也没有男朋友。”于是便开始鸿雁往来,越写越勤,一天一封,以至于他放假就回家了,我难受了好多时。冷静下来,觉得不好,这是fall—in—love了。】 读到这儿,林司南微微弯唇。 初见…… 真的是一件太美好的事情。 他和宁心的初遇,于他而言,也美好朦胧。 那一天,她穿着米色的风衣,黑色的高跟鞋,过肩的发随意散着,背影纤细。 后来,机缘巧合下,他们认识了。 随着一次次的接触,他被她吸引,并且越陷越深。 在她出国回家前的那天夜里,他们是在医院里度过的。 他借着酒劲儿向她表白,她答应了。 然后,他们接了吻。 蜻蜓点水般的一吻,却令他心动至今。 此后无数次回忆那一幕,林司南都觉得,之所以那个吻让他那么念念不忘,其实是因为他期待已久,他早就fall—in—love了…… 遗憾的是,他当时没有对她说一句“我爱你”。 应该,早点告诉她的。 宁心…… 我爱你。 “宁心……”他轻唤出声。 “嗯?” “对不起。” “为什么要道歉?”宁心奇怪。 摇了摇头,林司南却并没有回答。 事实上,是因为爱她,所以想要跟她道歉。 他的爱沉重又污浊,里面带有许多M.DuoJUCAi.CoM